米脂杀人案凶手执行枪决!押送途中当地村民沿路围观
新浪新闻
电脑版 2018-09-27 18:20
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上午9点9分,“米脂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被执行死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此前,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怨恨,遂持刀行凶致9名学生死亡。
赵泽伟被押赴枪决现场的路上,许多当地村民前来沿路围观。
2018年7月10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并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泽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赵泽伟在法定上诉期限内表示不上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24日依法将该案报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8月2日复核终结,裁定同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赵泽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怨恨,并迁怒无辜,蓄意报复曾经就读初中的在读学生,在公共场所持刀疯狂捅刺,致21名中学生死伤,其中,9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1人轻微伤,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依法核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泽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事件回顾
2018年4月27日,18时10分许,在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校门外巷道发生一起伤害案件,一名男子持匕首行凶,最终致9名学生死亡。
2018年3月底至4月初,赵泽伟先后在网上购买刀具五把,预谋作案。因未找寻到同学,赵泽伟将报复目标转为米脂三中在读学生。
4月27日17时许,被告人赵泽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三把刀具,行至米脂县北门洞附近等候米脂三中学生放学。
18时14分,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放学后涌入北门洞东侧的城隍庙巷,被告人赵泽伟掏出事先准备的匕首,迎面冲入学生人流中,自西向东对途经的学生进行疯狂捅刺,致豆某某等9人死亡;姬某某等4人重伤;姜某某等七人轻伤;刘某在避险中致脚右足骨折为轻微伤。赵泽伟被闻讯赶来的三中教师、保安、学生制服,并移交出警公安人员。
7月10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怨恨,自认为系米脂县第三中学就读初中时受同学嘲笑致其心理受挫所致,遂对初中同学产生报复泄愤恶念。
类似案件
今年6月28日,上海市也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恶意杀人事件。
6月28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6月28日11时31分,徐汇公安分局接110报警称,浦北路近桂林西街人行道附近1名男子持菜刀砍伤3名男童及1名女性家长。接报后,公安民警立即到场处置,在过路群众的配合下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同时将4名伤者迅速送医救治。
通报称,2名受伤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另1名受伤男童和女性家长无生命危险。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9岁),无业,今年6月初来到上海,其交代因生活无着产生报复社会念头,进而行凶。
来源:陕西检察、榆林中院、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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