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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三年后这名厅官过堂 当庭否认指控

电脑版   2018-11-21 21:53  

(原标题:落马三年后这名厅官过堂:当庭否认指控)

落马三年后这名厅官过堂:当庭否认指控

11月20日,安徽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吴克明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合肥中院公开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至2002年,被告人吴克明在担任中共芜湖市委秘书长、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在职务提拔调整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2万元,美元2000元。

2003年7月起,吴克明担任安徽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2009年12月,吴克明将户口由芜湖迁至广东省惠州市,并隐瞒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申请办理了个人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

2010年3月至2014年年底,吴克明未经组织批准,由合肥经深圳至香港,使用该通行证往返香港、深圳一百余次。吴克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将本应由个人承担的人民币12万余元机票款分别在安徽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及其下属单位安徽省公共政策咨询中心报销。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克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侵吞公共财物,应当以受贿罪和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吴克明当庭表示不认可,称其没有受贿,未在职务提拔调整方面给他人谋取利益,其报销行为也是合法合规的。

因案情复杂,本案未当庭宣判。

吴克明,男,1958年1月出生,汉族,安徽芜湖县人,国际经济关系(法学)博士。

2015年6月,据安徽省纪委消息:安徽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吴克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吴克明案件是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办理。?2015年9月8日,最高检官网发布,日前,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吴克明(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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