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监狱监狱长被双开 近两年这些监狱长入狱出狱
电脑版 2018-11-15 05:06
(原标题:宝鸡监狱监狱长被双开 且看这两年入狱出狱的监狱长)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监狱长每天要到监狱上班,但倘若因为职务犯罪“换个身份”去监狱,会是怎样的感受?今天,宝鸡监狱监狱长王飞被双开并移送司法。记者梳理发现,除了刚落马的王飞,这两年来在山西、湖北、广东等地,有数个监狱长入狱。此外,也有一些曾经入狱的监狱长已刑满释放。
宝鸡监狱监狱长王飞被双开?落马前还在推动“示范监狱”创建
今天,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宝鸡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王飞被双开。
经查,王飞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掩盖犯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中说,王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党纪国法意识淡薄;其身为司法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执法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宝鸡市纪委常委会、宝鸡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省纪委监委同意,省司法厅党组给予王飞开除党籍处分、省司法厅给予王飞开除公职处分,并由宝鸡市监委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并未曾传出王飞被查的官方消息,而今年8月陕西法制网曾报道,宝鸡监狱召开“大学习大整顿大练兵”专项活动动员大会,会上,王飞强调要打造高素质的警察队伍、促进监管安全持续稳定的迫切需要。而今年6月,宝鸡监狱还召开了创建示范监狱推进会,要深入推进创建示范监狱工作。
今年9月临汾监狱监狱长杨磊被双开 涉黑社会头目减刑
今年9月12日,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经查,杨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赠送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违法为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服刑人员办理减刑事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
简历显示,杨磊曾任山西省晋城监狱政委、曲沃监狱监狱长,2016年6月开始担任山西省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据新华社报道,山西省高院9月13日向任爱军送达了依法纠正对其违规违法减刑的《刑事裁定书》。别名“小四毛”的太原黑社会组织头目任爱军7次违规违法减刑被依法撤销,法院决定对其恢复执行无期徒刑。
据报道,2003年4月,任爱军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无期徒刑,同年9月交付汾阳监狱执行。2007年1月,该犯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之后,任爱军分别在晋中监狱、临汾监狱、曲沃监狱服刑。2009年至2013年2月期间,该犯五次获得减刑,于2013年6月28日刑满释放。
山西省纪委监委专案组调查发现,任爱军服刑期间,相关执法司法部门一些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内外勾结,少数人枉法裁判,为其充当“保护伞”,罔顾其对抗改造、违反监规、充当牢头狱霸的事实,为其大肆违规违法减刑。因此,临汾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磊等12名涉案人员被移送司法。
咸宁监狱两任监狱长获刑:前任套取伙食费 后任爱管工程
今年年初澎湃新闻曾报道了原咸宁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李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的消息。而在此之前,他的前任赵正顺,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法院判决书显示,2011年至2013年,咸宁监狱的干警宿舍楼“馨园小区”项目,由湖北凯前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款三千多万元。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赵正顺收受开发商贿赂70万元。法院还认定,赵正顺有49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此外,赵正顺安排属下,在人均每天8.2元的犯人伙食费上“做文章”。咸宁监狱原财务规划装备科科长夏某交待,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他以虚增伙食物资入库的方式,套取罪犯伙食费40多万元。据夏某交待,套取的40多万元犯人伙食费,用于走访相关领导以及以出差为名义的旅游。
赵正顺的继任者李光赴咸宁之前,曾在湖北沙洋长林监狱担任了7年的党委书记、监狱长。法院判决书显示,李光在负责长林监狱全面工作的7年时间里,该监狱承揽了灯饰、锡箔纸、羊毛衫、床上用品等加工业务,这些产品的加工生产,由监狱犯人在接受劳动改造中完成。在此过程中,李光先后收受4名商人现金24万元,为对方在安排生产、交货工期、质量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
在李光的关照下,商人陈某通过围标方式,先后承接了长林监狱土地平整以及围墙、门禁楼、会见隔断等工程。陈某交待,他共行贿30万元;同样是在李光的关照下,湖北金采公司总经理李某以围标方式承建了监狱武警营房、指挥中心等工程,李某先后送给李光现金22万元。
赣江监狱前副监狱长也栽在工程上 收60多万获刑3年
去年4月,南昌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赣江监狱前副监狱长邱百林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已收缴的赃款6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剩余赃款4.8万元。
据中国江西网报道,从2001年9月至案发,邱百林任赣江监狱副监狱长,负责分管监狱的基建、装备工作。2010年至2016年期间,邱百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非法收受江西省赣江监狱建设工程项目承建商杨某等人共计63.2万元、购物卡共计1.6万元,为承建商在工程承揽、工程建设、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邱百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其归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外,还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依法应从轻处罚。且其主动退缴大部分赃款,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佛山监狱两任监狱长 3名副监狱长落马
前不久,观海解局曾报道了佛山监狱两任监狱长3名副监狱长落马,两任政委已获刑的“窝案”。
佛山原司法局局长、佛山监狱第一政委吴金宁为夜总会老板、放高利贷者充当“保护伞”,先后收受港币555万元、人民币206.5万元,最终被判8年;而吴金宁的前任刘坚明今年4月被判三年三个月,法院认定其收受人民币75.8万元、31万港元。
2016年7月,佛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佛山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黎赵雄被查;2017年2月,曾任佛山监狱监狱长的吴耀钊,曾任佛山监狱副监狱长的庄文生,落马前一直担任佛山监狱副监狱长的张远辉被查;去年8月,曾任佛山监狱副监狱长的黄培旭被查,去年11月,黄培旭被捕。
沈阳新入监犯监狱原监狱长贾大力曾在未管所服刑?去年出狱
这两年,除了一些原监狱长因职务犯罪“换个身份”入狱,也有人刑满出狱。
例如,2012年,沈阳新入监犯监狱原监狱长贾大力在任职期间,收受下属、工程承包人员以及服刑人员的钱财15笔,共计20余万元,为请托人谋取方便或好处。最终,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贾大力有期徒刑7年。
记者查询发现,贾大力已于去年7月出狱。
根据2014年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刑事裁定书,贾大力曾在辽宁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
2014年10月11日,执行机关辽宁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提出减刑建议书,认为罪犯贾大力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法院审理查明,贾大力获记功奖励3次、表扬奖励2次;被评为未管所改造积极分子1次。
当时,法院判决对罪犯贾大力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执行至2017年7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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