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讨薪没找到老板 为泄愤捅死76岁看门老汉
电脑版 2018-11-13 07:22
(原标题:讨薪没找到老板 男子捅死看门老汉)
栾某称老板欠他工钱,于是酒后带着刀具准备找老板说道说道,但他到仓库没找到老板,为了泄愤,竟然将76岁的看门人捅死。法院一审判决,栾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76岁的滕老汉在甘井子区大连湾一处厂房内看门。2017年4月25日20时左右,邻居听见滕老汉屋里有叫骂声,还有摔东西、桌子倒了的声音,担心出事于是赶紧联系了房主。房主赶到后,发现滕老汉躺在看门的屋里,有个麻将桌压在滕老汉的腹部,门上和地上都是血。
房主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发现滕老汉已经死亡。经鉴定,滕老汉系生前被有刃锐器刺切颈部,因急性大失血死亡。
经侦查,1968年出生的栾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而雇佣滕老汉的闫某表示,栾某此前给他干过半年的活,之后双方就没联系了。2017年11月16日,栾某在辽宁省绥中县被公安机关抓获。
栾某到案后供述,他此前给闫某打工,闫某欠他工钱。当天晚上,他到仓库找闫某,去之前喝了酒,“因为闫某欠我工资,所以我当天带着刀去找他说道说道。”
栾某没有找到闫某,于是在滕老汉的屋里喝酒。“有一回我找闫某时,滕老汉说仓库马上搬走,但我这回去没有搬,我觉得老滕帮着闫某骗我。”栾某说,他趁滕老汉不备,朝滕老汉后脖子捅了一刀,随后逃离现场。
2018年6月22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对栾某提起公诉。滕老汉家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栾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栾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栾某赔偿滕某家属经济损失36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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