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部门66名职工一年多因无编制无法缴险金
电脑版 2018-08-29 00:37
(原标题:养老保险改革后 深圳一部门66职工一年多因无编制无法缴险金)
背景:14年前,深圳宝安区城管局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减少,有182名人员没了“事业编”,后来宝安区给这批人员保留“原在编待遇”,他们又称为“原在编人员”,目前这部分人员还有66人。
近日,有宝安区城管局“原在编人员”向南都记者反映,从去年5月起,单位就没有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在编人员有的职业年金及养老临时补贴他们享受不到。宝安区城管局回应,目前在分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在编人员虽保留在编待遇,但因为无编制,不在首批改革人员范围内,已上报市社保部门,待政策明确后按规定办理。
原在编人员:
文件规定我们可以享受在编待遇
宝安区城管局职工王先生就是"原在编人员"之一。他介绍,2002年他因机构改革调到养护单位,变成了无编制人员,由于个人的工资待遇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2003年,他和工友向单位反映,希望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2004年,宝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人事局、区财政局联合发布了一份《关于解决区城管办原有下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遗留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文件针对这部分王先生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作出了规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182位进入养护单位的员工享受(即目前的“原在编人员”)原在编待遇,由区财政按原经费渠道核拨经费。
2004年规定“原在编人员”保留原在编待遇的文件。
参保明细
最近一年多单位没给原在编人员缴纳保险
原在编人员们发现,他们的待遇在2017年5月之后异常,与在编员工的待遇有了明显不同,没有与在编员工一样享受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养老临时补贴。从宝安区城管局原在编人员陈先生提供的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明细可见,本应从2017年5月出现单位缴纳数额的养老保险一栏,一直到2018年1月,均为空白。而在这些月份,明细表中的医疗保险一栏则有相应的缴纳明细。
另外一位宝安区城管局原在编人员给记者展示了单位职工2018年3月份的工资条,四份工资条中,其中两份是单位在编员工的,另外两份是原在编人员的。从工资条明显可见,两位原在编人员的工资条中“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一项数额均是“0”,而在编员工的工资条上均有显示相应数额。
同时出现的窘况
原在编人员自己也无法缴纳养老保险
部分原在编人员介绍,他们在2017年7月,曾将工资待遇问题反映给宝安区城管局信访室及相关领导,但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2018年7月,他们又再次将问题反映到宝安区城管局信访室,不过问题依旧存在。
考虑到个人退休后的养老金领取可能受此影响,这部分宝安区城管局原在编人员也表示,自己曾到社保部门咨询过个人是否可以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得到的回复却是他们个人不能缴纳,因为他们不在相应的人事系统中。
宝安区城管局回应
尚有在职原在编人员66人
对于这部分原在编人员的情况,宝安区城管局向南都记者做出了情况说明。
2002年,根据宝安区编委关于区城管办有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文件规定,宝安区城管办下属事业单位与养护单位实行分离,下设若干事业单位和养护单位。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原有351名压减为180名。养护单位参照企业管理,定员560名,经费自筹。当年,区城管办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原办属企业脱钩时留下来的人员共423人进行了考核, 143名干部职工入编事业编制,其余280人纳入养护人员管理。
2004年3月,按照区编办、人事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有关文件精神,对进入养护单位的182名原在编人员保留原在编待遇。截止至2018年8月,宝安区城管局尚有在职原在编人员66人。
原在编人员不在首批改革人员范围内
在2017年4月前,在职原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宝安区城管局是按照市区的相关政策,等同在职在编人员执行。
2017年4月,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养老保险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宝安区城管局按照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宝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已经纳入首批实施的养老保险改革。
目前,宝安区城管局已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原在编人员虽保留在编待遇,但因为无编制,所以不在首批实施养老保险改革人员范围内。
宝安区城管局还回复称,目前已将在职原在编人员的相关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有了解到,市社保部门正研究有关问题,待政策明确后,宝安区城管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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