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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官员登中纪委首页 被当官商勾结不归路案例

电脑版   2018-08-14 13:37  

(原标题:官商勾结的不归路——浙江省台州市原副市长陈才杰案剖析)

中纪委官网截图中纪委官网截图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2018年要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深入贯彻全会精神,本网今日推出“警钟”专题,通过剖析近年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知畏知止。

[警钟]只有廉洁守法才有幸福生活

浙江省台州市原副市长陈才杰迟到的忏悔

2017年11月8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台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陈才杰受贿案,对被告人陈才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陈才杰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陈才杰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曾经踌躇满志、意气风发的劲头,早已褪尽。审判台上的他,面颊瘦削、神情黯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间,陈才杰利用担任台州市路桥区代区长、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提前获取有关项目土地收购补偿款及获取项目土地使用权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066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才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退出全部赃款,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11月8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才杰受贿案11月8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才杰受贿案

这一天,陈才杰44岁,他在悔过书中写道:

“这正是自己干事业的黄金时期,可以好好为党和人民作点贡献,可由于自己的过错,反而给组织带来了负面影响。”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进程中,陈才杰案是浙江省监委成立以来的首例留置案。陈才杰则是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浙江省查处的首名省管干部。

“说心里话,一方面我想干事,一方面也挺想赚钱”  理想丧失 法纪底线失守

2015年7月7日,陈才杰担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祝贺“进步”的人里,自然少不了老友王某。10多年前,还在团市委工作的陈才杰,就与商人王某结识。随着了解的深入,眼中这位“温文儒雅、很讲义气”的投缘人,成了他无话不谈的好友。每周,两人总有两到三次一同喝茶聊天。关系近了、感情深了,陈才杰自然而然也对王某的企业生出了几分特别的留意,王某也对陈才杰的生活表露出“亲兄弟”般的关心。

置身于市场经济氛围浓厚的台州,目睹着企业家物质优裕的生活,赚钱的念头在陈才杰心中萌生。“说心里话,一方面想干事,一方面也想赚钱。”膨胀的私欲,让这名曾在入党申请书中写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誓言的年轻干部,一步步堕落。

“在利益面前,我淡忘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提升,没有抵制住歪风邪气的不良影响,为自己的违法违纪打开了思想上的缺口。”正如陈才杰在自我剖析中所写,随着理想信念慢慢滑坡,他越来越把金钱作为幸福的重要标志,不断放大了对这方面的追求。

作为“身边人”的王某,自然对陈才杰的这番心理了若指掌。在他眼中,陈才杰绝不仅是个聊得来的朋友,更是个政坛“潜力股”,便决心要好好“投资”,“放长线钓大鱼”。

2008年,王某第一次向时任临海市常务副市长的陈才杰释放了十足的“善意”,邀请他投资入股自己在三门的船厂。“通过理财赚钱,让生活过得更好些”,王某的说辞令陈才杰心动,出于规避心态,他借用弟弟陈才强的名义入股。

就这样,因信仰缺失、忘却初心,曾立志清廉为民的陈才杰,开始热衷于追求金钱利益。内心追求的改向,导致了更多越位的行为,陈才杰由此滑向违纪违法之路。 2009年9月,陈才杰出任路桥区代区长。王某听闻后,暗自高兴,大感自己在路桥的生意有了“靠山”,于是更频繁地与陈才杰联络接触。很快,陈才杰又在他的提议下,向他人借款200万元入股王某所属的一家公司,并由其特定关系人的弟弟代持股份。而后按照事先约定,陈才杰从王某处借得现金200万元,归还此前向他人所借的入股金。

“我总觉得通过第三者入股,被发现的概率很小,以分红的名义拿钱,即使被发现,也只是违纪,算不上违法犯罪。”但陈才杰没有想到,纪律底线一旦失守,法律底线也必将溃堤决坝。

2010年初,时任路桥区委副书记、区长的陈才杰授意有关部门在路南二手车市场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条件中,增设资格条件。在他的帮助下,竞拍增设了后置条件,从而使王某公司以底价拿到该块土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最核心的清白给忘了。”

陈才杰用“讲义气”说服自己动用公权力,为他人谋利;而账户中跃动的数字,则不断刺激着他对金钱的欲望。2010年6月至11月,陈才杰先后向王某借款共95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并在购买第二套房产资金不足时,经与王某商定,又将950万元借款中的120万元以2.5分的月利率“反借”给王某,以所得利息支付按揭贷款。

一次次人情味十足的投桃报李中,两人成为了利益共同体,再也难分彼此。2011年7月,王某以路南二手车市场项目土地增值分红的名义,给予陈才杰1000万元。陈才杰用这笔钱“归还”了此前从王某处借得的所有款项。而经省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地块在2011年7月价值约为5261.75万元,增值仅61.75万元左右。

“2009年王某叫我入股时,我也挣扎犹豫过,但由于理想信念滑坡,还是同意了。他给我‘分红’时,明知不可能有巨额利润,但因贪欲作祟,也接受了。”陈才杰后悔没有把好“朋友关”,忽略了王某作为生意人的利益诉求,沿着他包装设计好的路,越行越远。“现在回想,他貌似帮我很多,但也把我‘绑’上了他的利益战车。”

“反腐高压下我退了钱,但没有向组织坦白,总觉得不会被发现”

清退赃款 依然心存侥幸

2014年的夏天,陈才杰睡得很不安稳。

那年8月起,国家审计署对浙江土地出让收支和建设用地审批、征收等情况进行审计。而与陈才杰、王某密切相关的路南二手车市场项目等,也被划定在审计范围中。

时任台州市政府秘书长的陈才杰,负责与审计组的联络、对接,并借机紧盯着审计组的一举一动。“当时,担心自己的违法行为会暴露,于是想方设法掩盖事实。”那段时间,陈才杰、王某与陈才杰特定关系人和其弟弟组成的“四人小组”频频碰面,经集体商议将金盾公司的所谓“分红”统一口径说成是“借款”,并以虚假还款形式,“结清”了1000万元借款及利息。

“那时,内心深处还是想要这些钱,也就没有真退。”陈才杰坦言,随着十八大以来,反腐高压态势的逐步形成,廉政教育的深入开展,内心越发惶恐不安,“就像有颗定时炸弹,一有风吹草动,就吃不好饭、睡不着觉,整个人都处于烦躁和焦虑中”。

2015年初,与他过从甚密的王某,因涉嫌经济犯罪被限制出境和立案调查。

得知消息,陈才杰猛然惊醒,随即将多处房产折价900万元,退出金盾公司200万元股本金,并由特定关系人弟弟交给王某现金300万元,共计退赃1400万元。“当时,我感觉到王某在利用我,就连同此前入股船厂等所有违纪所得一并退还,想从此与他划清界限,但还是太晚了。”令陈才杰懊悔的是,在退赃同时,自己没有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反而依旧心存侥幸,希望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关”。“说到底,我还是对组织不够忠诚,没有全心全意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如果当时自己选择坦诚,或许也不会走到今天。”

2017年4月1日下午,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后,陈才杰被省纪委工作人员带走谈话,并在4月2日下午3时省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前,主动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监所中,陈才杰反复翻看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反省自己违纪违法的根源。“归根结底是我理想信念滑坡、宗旨观念淡化。领导干部的‘三笔账’,我算得很失败,我辜负了组织的期望,愧对组织!”

自1991年分配到乡镇工作以来,陈才杰凭着年轻人的冲劲与才干得到了组织重用,一步步走上区长、副市长的重要岗位,但最终在商人的围猎中、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侵蚀下,失却了初心、突破了底线,流下了无比悔恨的泪水:“得到了许多不该得的,却永远失去了为百姓造福的机会,这是我最后悔的!”

陈才杰在庭审现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陈才杰在庭审现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我没有尽到作为儿子、兄长、丈夫的责任,愧对家庭”

公私不分 没有把好亲人关

面对摄像机镜头,陈才杰数度掩面。“我平时很少流泪,但现在一想到父母、子女,就……作为男人,我没有担当好,愧对父母嘱托,没有管束好弟弟。”

事实上,陈才杰案发确与其弟陈才强密切相关。2016年4月5日,省委组织部发布“拟提拔任用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其中,台州市副市长陈才杰拟任台州市委常委,但公示未如期通过。“省公安厅在查办其弟弟陈才强黑社会性质系列案件中,发现了陈才杰与其之间存在诸多可疑的经济往来,因此将案情向省纪委进行通报,调查随即启动。”省纪委监委主要办案人员说。

“我父母只生养了我和弟弟两个孩子,从小就叫我要多带带他。私下里,我也会严肃地批评他;但场面上,出于亲情和私心,我多次出面违规帮他打招呼,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干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陈才杰回忆,一次弟弟在娱乐场所打架斗殴,他虽因丢了面子而恼火,但仍拨通了相关单位的电话,表示“希望他们关心一下”;2010年初,弟弟惹出更大麻烦后,陈才杰内心十分不安和恐慌,出于不影响自己前程和保护家人的考虑,再次出面请托,希望“从轻处理”。

陈才杰作为长兄,对弟弟失察失管。除没有处理好公私关系外,两人还在经济上存在密切交织——陈才杰始终将个人积蓄存放在陈才强处,用于经营并计息获利,同时借用弟弟的名义在其他企业投资入股赚取利润。因此,“亦官亦商”的陈才杰,才会屡次利用职权在企业经营、土地出让等事项上为弟弟提供帮助。

“如果我少一些私心,对他严格要求,他也不至于背着我,以我的名义在外惹事。对领导干部而言,管好自己的家人,绝不是空话,给我的教训是惨痛的。”

2016年,陈才强因涉黑被惩处。老父母边流泪边拉着陈才杰的手说:“我们老了,你弟弟的两个孩子就交给你了。”陈才杰泣不成声地点头答应,但如今,连自己也身陷囹圄。“父母已年近七十,身体不好,由于我的犯罪,给这个本已不幸的家带来了更多凄苦。每当想起他们拖着病体、倚门盼儿的悲凉眼神,女儿偷偷在日记本里写下的担忧,妻子将独自承担起家庭重担,我就心如刀割。”陈才杰潸然泪下。

除自首外,陈才杰还在留置期间,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且其在两年前已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和利息,到案后认罪、悔罪,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这是在充分考虑其情节和认罪态度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处理上,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积极导向。”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庭审陈述中,陈才杰说:

“我真诚地感谢、真心地悔罪、真切地恳请,我明白只有廉洁守法才有幸福的生活,只有相信组织才能获得新生……”

一名优秀年轻干部的落马,令人痛惜,而此案的成因与启示,必将为更多领导干部,带来深远的教育警示意义。 (浙江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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