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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社保交纳了15年,后来人去世走了,那这钱是不是就没了?

电脑版   2020-11-30 03:10  

假如社保交纳了15年,后来人去世走了,那这钱是不是就没了?:假如社保缴纳了15年,后来人去世走了,那这钱是不是就没了?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情,简直是太不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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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社保缴纳了15年,后来人去世走了,那这钱是不是就没了?

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情,简直是太不幸了。刚好等到把社保缴够年限,眼看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人却没了,换成是谁也会感到痛心、惋惜啊!

痛心之余,我可以肯定地告诉题主,死者缴纳的社保钱不会就没了!按照我国《继承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参保人死亡后,他所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累计额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如果死者生前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话,他缴纳的每一分钱都在个人账户内,都可以由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如果死者生前参加的是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话,他养老金个人账户内的累计额也可以作为个人财产被直系亲属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与此同时,当参保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还可以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在当地社保机构领取到3000元的丧葬费和当地社平工资标准8个月的怃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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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15年的钱肯定还在,但是能不能全部拿回来,却要分两种情况,在单位缴纳的可以全额拿回,但是个人缴纳的可能会亏损63%。

在单位缴纳,可以全额拿回个人缴纳部分

我们知道,社保账户可以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所谓“统筹”简单点说就是充公了。

我们在单位缴纳的钱是按下面的方式分别进入各自账户的:

个人缴纳部分→个人账户

单位缴纳部分→统筹账户

所以在单位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我们个人的本金是不受影响的,只不过单位缴纳部分却是被充公了。

我们可以看看我们当地的企业缴纳社保的比例:



我们发现企业最高缴费比例达到了缴费工资的23.9%,相当于这部分都充公了。

而个人缴纳比例是10.5%,除了失业保险费外,其他都是进入个人账户的。

所以在单位缴纳的情况下,个人本金基本可以拿回。

以个人名义缴纳,本金可能亏损63%

所谓个人缴纳,就是以灵活就业者名义缴纳。缴纳的金额同样分成“单位和个人”,只不过这两部分钱都是我们自己承担了,我们当地的缴费比例如下:


我们发现“单位缴纳”部分达到缴费工资的17%,这部分钱跟第一种一样,进入了统筹账户,全统筹了。

这部分费用占我们全部缴费的63%,如果缴费15年后死亡了,那么这部分钱都是退不回来的。所以,这是我们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最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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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我们大家都知道,养老保险最低参保年限是15周年,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交够了15年的年限,那么这个缴费人突然去世了,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不会没有钱的。

首先咱们的这个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它是分为两个账户,其中一个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另外一个是个人统筹养老金账户,那么咱们这个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完全可以继承的。

也就是说交费人交了15年的费用,那么这15年进入个人账户的费用大约是四五万块钱左右。基本上是你交费总额的30%到40%之间,这部分费用完全是属于个人所有,是可以合法继承的。当然剩余的60%到70%的这个统筹账户当中的费用是没有办法继承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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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社保里的钱还是有的,只是不会再有养老金了。

社保缴纳了15年,你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如果人去世了,你缴纳的社保还是有的,只不过是只能拿到自己缴纳的那一部分。相比较于领取退休工资,那肯定是少的可怜。

社保缴纳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是从你的工资里扣除的,所以,这部分是可以取出来的,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统筹部分就会充公了,进入社保基金了。

除了个人账户,一般还会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各个地方可能有所不同,一般也就是几个月工资的样子。

社保交够年限并顺利退休,就可以领取退休金,要保持身体健康,能领到的钱才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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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满15年还没拿退休金就去世了,那这个人当然就亏了,但是钱不至于没了,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给到继承人的。

就当说闲话了,其实单位给交的部分按理说也应该给到个人一部分才对,毕竟公司交过企业所得税和各种附加了,公司也是因为聘用了员工才给员工交的养老保险,凭什么人没了就全部充公了?另外都是交保险,为何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后,退休金是企业单位退休的好几倍?

还不就是目前的社保政策是他们定,首先考虑他们这个群体的利益吗?

尽管如此,社保还是要交,谁又知道自己能活多少年呢?如果真的没有养老保险,上了年纪怎么养老?靠孩子?靠国家?所以社保该交还得交,身体锻炼好,阳光心态得了,只要或者就开开心心的,生活幸福比啥都强,想那么多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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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并不是的。

养老保险: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全额打入个人医保存折,可以随意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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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社保缴费有两部分组成,大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也缴纳部分社保金额,个人缴纳的养老金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纳的养老金纳入统筹基金。如果在未到达退休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金额可以继承。如果退休后死亡的话,退休后每月养老金抵扣个人账户得出来的余额也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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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就像汽车保险一样,一年没出事难道还退给你?

那些出事的钱哪来的?就是不出事的交的给出事的用了。

社保还不是一样,社会保险,就是用死的早的人交的钱分给死的晚的啊。(用词不好听,理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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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参保人每年缴纳的养老金有一大部分进入了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也就是个人账户储存额。现在参保人去世,只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这部分资金人社部门会转入参保人的银行卡,法定继承人如果知道密码,可以顺利取出来。如果不知道密码,就得去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了。

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如下:

第一、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位申请人带着被继承人的销户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公证处开查询函,然后带查询函去银行查询账户余额,将余额单子打印出来由银行盖章。

第二、准备好被继承人和所有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有单位的去单位复印《职工履历表》,没有单位的去派出所复印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去户口所在村(社区)开证明,乡镇或者街道盖章);被继承人的销户证明;银行账户余额单子;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

第三、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后,全体继承人拿着公证书去银行就可以取出被继承人账户里的所有钱。至于如何分配,私下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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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

我们知道,无论是通过单位缴纳社保,还是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所缴纳的社保费用都会分为两部分:其中大部分计入统筹账户,很少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统筹账户里的钱属于公共资金,而个人账户里的钱才只属于你一个人。

如果你达到了缴费年限并且年满退休,那么你就能逐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金额和你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成正比,活得越长领到的钱就越多。

但是,如果你未达到退休年龄就不幸去世,那么很遗憾,交到统筹账户里的钱就直接充公,作为统筹基金发放给其他退休人员。只有个人账户里少得可怜那部分才作为你的遗产,由你的继承人予以继承。

当然,未达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还能领到一笔丧葬费和抚恤金,但是金额一般不会太多。所以,在如今强制缴纳社保的政策之下,保持健康身心长命百岁才是真的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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