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碎尸案,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早就有预谋?为何要在自家做案?
电脑版 2020-11-30 01:55
杭州碎尸案,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早就有预谋?为何要在自家做案?:先说答案在分析: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许国利,是预谋杀人,所有的一切都是计划好的,包括杀人地点
先说答案在分析:
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许国利,是预谋杀人,所有的一切都是计划好的,包括杀人地点的选择。
分析:
1、杀人原因:
死者来惠利和许国利是初恋、也是二婚夫妻。来惠利从认识许国利开始,就非常崇拜许国利(闺蜜、亲戚口中得知)。原因是许国利能说会道、能赚钱(曾在上海养鸭年收入80万,这也是来惠利与修理工的前夫离婚的原因)。但是近几年许国利生意失败,回杭州开滴滴了,收入大不如前了,并且许国利炒股票亏了180万。另外家中的两套房子都是来惠利的。很明显,来惠利的经济地位超过了许国利。许国利很不爽。来惠利也不像以前这样崇拜丈夫了。经济影响家庭地位,这是许国利萌生杀妻的念头!
2、杀人经过:
4号晚,来惠利小儿女生日,又时值周末。许国利选择这条动手,是充分想过的。第一、那天是周末,杀死后有48小时可以处理尸体,不会被来惠利的单位察觉。第二、当天是暴雨天气,任何动静在暴雨天都会被淹没。第三、生日当天喝点酒,下点安眠药很正常吧。女儿也听不到,妻子也少反应。
为了避免因打斗在自己身上留下伤,许国利采取了闷死或者掐死。吃了安眠药的来惠利,很少会反抗,就马上窒息。当晚,许国利处理了尸体没有处理尸体。(警方告诉记者,许国利说,他是支开女儿去处理尸体的,显然需要支开女儿必定在白天)第二天,也就是,5号,他把抽水马桶的坐便器下边缘割开。将尸体血先行放完(对于一个常见杀鸭子的许国利,放血,易如反掌)。然后分尸后扔于下水道。当然很多骨头是无法通过下水道的。于是许国利去了地下层,通过窨井抛弃大一点的骨头。
3、处理现场
许国利在5号买了洗洁精,创口贴。洗洁精用来清洗现场,创口贴是因为自己处理时受伤了。因为来惠利的尸体是被先放血再分尸的。所以现场血液不多。可以用洗洁精清理干净。这也是5号当天会有2吨水的原因。
为什么选择自己家来杀人分尸的原因:
1、安全
因为杀人分尸需要时间长,如果在室外,长时间易被发现,自己心理压力也大。
2、方便时候伪造现场,清理现场。
许国利能将马桶底座割开,来抛尸。说明他考虑了很久,自己觉得很成熟了才干的。
他不但想好杀人,连分尸大小都想好了。
3、自家分尸自家处理。只要做得好。不被发现。就能和来女士自己走失相互应证。扔在化粪池,时间久了。尸体就化成污水了(就死无对证了,许某的想法)。
2在杭州杀人分尸案中,许某某肯定是早有预谋,为何这么讲呢?
首先,该案件被许某某办的天衣无缝。许某某在妻子熟睡期间将其杀死,没有发出任何的噪音,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这就可以说明他提前调查了他们小区和周边环境的监控情况,从而顺利的躲过了监控。另外,他趁妻子熟睡期间,证明他摸清了他妻子的作息规律。不仅如此在分尸的过程中没有发出一点点声音,说明他可能人为地制造噪音,或者是用一些东西将声音遮盖了过去。通过这些种种的发现,我们可以确定他一定是有阴谋,有预谋。
第二点,他把尸体分尸以后冲入了化粪池。来女士怎么说也是个成年人,身上有大块的骨骼,这些骨骼是如何被冲入化粪池的呢?一般的如果使用一般的刀具的话,是不可能将骨骼从马桶里面冲到下水道,然后再冲到化粪池的。可能的先前可能肯定是进行了切碎,要么就是他购买了切碎机碎肉机,要么就是他使用了化学药品。而这一切的一切都不可能是临时杀人所可以做到的,肯定是先前就购买了相关的药品或者是机械,所以说一切都是有预谋。
3杭州杀妻案的许某某肯定早有预谋,原因有:
一、他有作案动机
由于来女士有由拆迁分得两套房子,一套55平方米,就是他们一家三口住的地方,另外一套有110平方米,据说正在装修。
他的亲友说,许某某曾经跟妻子商量,把110平方米的那套房子装修后,作为儿子的婚房,来某某不同意,由此埋下了祸根。
据说有亲友告诉记者,许某某之前也曾富裕过,特别在养家禽的时候,曾经赚过100多万元,但借与朋友经商,后来偶遇了来某某,旧情复发,与某某相好之后,还曾向来某某借过钱。
特别是近些年炒股,大家知道今年的股市行情不好,许某某也许在股市当中亏了很多钱,他曾经跟妻子借过钱,妻子不同意。这也有可能造成了他心里有怨恨。
因此,两种矛盾叠加在一起,就变成了杀妻的动机。
二、有作案时间
许某某选择的作案时间是在凌晨,在来某某熟睡的时候,他说晚上12点半起来上厕所的时候,来某某还在旁边,等到五点多起来的时候,来某某已经不在了。
那么他就是在凌晨时分,把来某某给杀害了,他安排这段时间,是因为来某某正在熟睡中,毫无反抗意识,容易下手。
如果是一时冲动,那可能是在两个人吵架的时候,愤怒而失手杀了她,但选择在凌晨人熟睡时下手,显然是有预谋的。
三、作案地点为什么在家里?
因为他们所住的楼房是商品房,城市里的人家很少串门,选择在家里是最佳的地点。
在家里只有小女儿,那时她应该在熟睡当中,夜深人静,无人知晓,那么这时候把人杀害不出声响,容易得手。而且选择在家里碎尸无人知晓,过后还可以清理现场,把现场清理得一干二净。
如果在户外,到处都有监控,容易被人发觉,或者在户外容易被人遇见,不容易下手。纵然下手了,也很快就会被警方发觉而被捕。
他真是一个聪明的人,以为在家里把妻子杀害了,把现场清理干净,瞒过了所有人便可以顺利过关,独占财产。实则自欺欺人,害人害己,被伤害最大的就是他家的孩子。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4不在家里做在哪里做会更好?在哪里做可能被人发现的几率会更低?
许国利经过了这么久的时间策划,不仅是心理上的建设,而且在工具的准备上,位置的选择上,时间的安排上,都做了精密的策划,包括在杀死来女士后,后续一系列的伪装的活动,送孩子去学古筝,佯装不知情给大女儿打电话询问人是不是在那里等等。
都是做过精密的筹划,做了这么多事情,忘掉了当天家里的异常用水量,忽略了面对记者提问的准备,看似策划周密,实则漏洞百出。
家里的马桶和卫生间肢解一部遗体,是需要大量水进行清洗的,并且,在清理的过程中,会留下很多证据,血迹、骨渣、毛发等。
而在自己家的浴室清理,本身就是在自己家,因此警犬是没有多大帮助的,如果是一个陌生的地方,警犬可能会发现有气味,在这方面,许国利是有一定的反侦察经验的。
如果整个遗体弄出去,就要有大的行李箱,这样在监控中就会很清楚了,带着这么大的箱子去哪里,很值得怀疑。警方只要确定,人下午回家后在没有出去过,那就是被分尸带走了,重点查证相关区域即可。
5杭州碎尸案,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早有预谋的,为何要在自家作案这个问题我觉得是这样的,根据警方调查公布的结果,许某某是有预谋作案的,曾经去超市买了一些洗洁精等作案清洁的工具,所以这件事是有预谋的杀人分尸案。
许某某之所以在自己家里作案,我觉得他也是之前想好的,根据一开始案发到报案的一天多时间,许某某根本就没有打算报案,是来女士单位看到她没有去单位上班,所以联系家人才知道她失踪了,家人才选择报案的,这一天多,许某某肯定是想制造一起失踪案,或是离家出走案,因为网上买了安眠药,编个理由,随着时间的推移,家人也以为来女士确实是精神不好走失了的现象,但是事情却没有按许某某预期的剧情发展。
但是许某某还是做了准备的,杀人碎尸以后完美的避开了小区的监控,也就是这个完美的细节,引起了网上网友的好奇,因为感觉来女士就跟人间蒸发一样,所以才会关注度这么高,这也是许某某完全没有想到的。
如果许某某预谋在家以外把来女士杀害,制造意外,但是并没有那么容易,很容易被警方发现的,只有制造来女士失踪才能让事情不能定性,也找不到人,这样就慢慢以为来女士失踪了,从而达到自己杀害来女士实现自己的真实目的。
所以杭州碎尸案,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是有预谋作案的,因为家庭矛盾导致的,许某某自己在家作案其实还是为了在杀害来女士后能够安全的脱身而考虑这样做的,家里并没有发现作案现场就可以看出,如果人失踪了找不到人就真的成了无头案了,许某某也能达到自己真实的目的。
你说是不?
6早有预谋的,否则对于一个情急之下杀妻的凶手来说,他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处理好来女士的尸体,记住他们的小女儿可是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如果当晚他不是精心策划提前预谋的,小女儿不可能听不到一点声音,因为对于一个正在熟睡中的人,突然被人捂住口鼻,他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挣扎,这个时候肯定会出现异响,而人在生命垂危之际的反抗能力要比平时强,所以对于一个五十多平的房子来说,他们的小女儿应该是会听到声音的,可这一切却恰恰相反。
所以许某某应该是通过某些药物让来女士与小女儿处于深度睡眠当中,这样既不用来女士会反抗,也不用怕小女儿被吵醒发现他的所作所为,而且在前几天警方的记者会上也提到了许某某是有预谋的作案。
而对于许某某为什么会选择在自家作案,原因应该是这样的。首先来女士有工作和女儿,工作日不可能被约出去,周末也有孩子在,不方便单独带来女士去外面实施自己的阴谋。即便他把自己的女儿给支走去亲戚家,那现在外面哪里都是监控,他如果想去一个偏僻的地方,不是乘车就是坐刷身份证的交通工具,这样也会直接暴露他在外面的行踪,如果来女士不见了,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发现的。
而在自家作案,我觉得他有赌的成分,如果有人问起来女士去了哪里,他用“假失踪”来蒙蔽来女士的亲人,进而也能营造自己良好的丈夫形象,而且家里的地方有限,便于他清理残留的证据,特别是有明显指向性的线索,经过一番预谋以后完全可以把一切责任推给来女士,说她睡着睡着就不见了,把怀疑点放在来女士怎么出的小区,而不是怎么被害的。
不过许某某这次如意算盘打的不咋地,十几天时间案情就有了重大突破,自己也被发现了,所以不论你作案地点在哪里,只要你犯了罪你是逃不掉的。
7这起案件并没大家想的那么简单,警方明确说明此次案件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案件。也许许某某在很早之前就有杀死自己妻子的打算,曾经一遍一遍构思着自己的整个杀人方案,所以说他杀了人以后表现的的那么淡定,而且反侦察能力特别强,这些都说明他已经对这起杀人方案做了很周密的计划,许某某本以为按照他设定的计划,警方不可能会找到尸体和证据,顶多耗一段时间以后,警察如果啥也没找到肯定会判定来女士失踪,从此他便分到夫妻共有财产自由,但是,警方花费了大量人力和时间,终于在化粪池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也让许某某大吃一惊。
为啥许某某要在自己家里作案,对于作案地点为什么是家里,许某某肯定之前考虑了很久才确定在家里作案,首先家里有女儿在家,还有周围领居,可以为他做不在场罪名,也可以表明他在家没作案(因为邻居反映最近晚上没有听到什么异常声音)他就算出去,也能躲过了摄像头运送尸体,因为许某某比较熟悉周围小区所有的监控摄像,还有在自己家里作案比较熟悉环境,更重要的是在一起偶然的机会,当他发现离自家50米处有一个井盖里面的化粪池,正好是可以隐藏尸体的地方更不容易被人发现。
所以自从那次确认好尸体处理方案以后,他开始计划买相应的作案工具藏匿在家中,反复计划好在家如何分尸,分尸要多长时间等。然后反复走那条没有监控的路线,以便于后期抛尸体不被监控拍到行踪。经过严密的计划后,许某某开始犯罪。
另外一点是在家作案更保险一点,不容易暴露自己,因为外面各个地方摄像头都很多,万一警察要查他的行踪是很容易查到的,他不可能躲过所有的摄像头,再加上路上遇到熟人或者陌生人也对他会带来不利,所以说他把作案地方缩小在家和他小区这个容易掌控的范围内最为保险。
许某某的杀人计划是杀人毁灭尸体,目的就是为了让尸体人间蒸发,警察如果无法找到尸体和证据,妻子自然被判失踪,他也为自己洗脱罪名。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都来的不迟,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8杭州碎尸案,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早有预谋,为何要在自家做案?此案犯罪嫌疑人已抓获,根据案情分析。
是一起预谋已久的杀妻案,许某某做了充分的准备,把躲监控所有的路线都摸的很清楚,寻找抛尸最近地点,选择夏季最热的时候,随时关注天气状况,选择下大雨,冲洗做案留下的痕迹及雨天发出的声音,不容易被左邻右舍听到,在炎热的夏天放化粪池里,尸骨味道也闻不出来,时间久了,就会腐烂。
选择半夜在家做案,比较安全,女儿睡熟,外面下大雨,没人能看到,主要是布置好了一切,自以为天衣无缝,没有任何漏洞,小看了杭州警察的做案能力。
没想到杭州江干警方能把化粪池抽干,抽了38车粪水,连夜工作25小时,用自来水再把粪水一点点的冲洗,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破案了,真是辛苦了杭州的警察们。
让我们为杭州人民警察点赞,顶着炎炎夏日,三十八九度的高温,穿着不透气的防护服,连夜奋战,终于把凶手抓获归案。
许某某的杀妻手段,确实高明,不是杭州警方的精心堪查,真发现不了破淀,此人确实聪明,但聪明没用对地方,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在狡猾的手段,也逃不过警察的法眼,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9男人和女人思维方式存在差异,性格上可能会发生碰撞,所以再好的夫妻之间也会产生矛盾,拌两句嘴是正常现象,夫妻之间没有隔夜的仇,一般吵吵闹闹过一段时间气就消了,第二天生活照常进行。
但杭州的这个案件跟平时的夫妻矛盾有所不同,应该是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有一种病叫强迫症,是一种反复持久出现的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如果在同一问题上多次发生矛盾并得不到解决,当事人就可能会产生恨,每一次的争吵都会加剧这种恨,恨到一定程度时就可能有弄死对方的念头,产生这种念头后,每次争吵都会加深这种念头,久而久之就可能会形成强迫症,一旦控制不住,就可能发生悲剧。笔者不是为杀人凶犯开脱,很可能是杀人者与死者头天晚上又吵了一次架,强制压抑自己的行凶者按耐不住,在凌晨趁死者熟睡时掐死了死者,而后分尸灭迹。
10许某选择杀妻碎尸,肯定是经过长期地预谋与计划才动手的。
选择在下大雨的夜晚,在女儿过生日的当天,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状态下动手,非常有利于他。
下大雨可以方便他分尸和灭迹,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相处画面给外界一种幸福的假象。
在媒体面前大言不惭地说很少吵架,至少半年以上都没有过争执,但邻居却说两人经常吵架,分明是许某在撒谎。
为何选择在家里作案,许某应该是没有想到更好的地点与方式吧!
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杀妻碎尸再制造失踪的假象可能是最好的吧!
而且在家里不担心被监控和别人发现,碎尸后冲入化粪池是最隐秘和天衣无缝的方式了吧!
就在差不多二十天过去,一切风平浪静的许某,在心里忍不住对自己的天才计划而喝彩时,化粪车来了,他慌了。许某冒险走出门远远望了望化粪车,内心不淡定了。
只不过再周密的杀人计划,终究还是逃不了法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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