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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江秋莲?

电脑版   2020-10-28 12:15  

如何评价江秋莲?: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女留学生江歌在其租住的公寓中遇害,案发于日本东京中野区。据日本警方公布,江歌头部遭利刃砍伤:-江秋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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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女留学生江歌在其租住的公寓中遇害,案发于日本东京中野区。

据日本警方公布,江歌头部遭利刃砍伤,伤口长达10厘米,案发15分钟前,江歌还曾报警称公寓外有可疑人物。但当警方赶到公寓时,看到的却是倒在血泊中的江歌,江歌被送往医院不久后伤重不治而亡。

江秋莲,正是死者江歌的母亲。一个女儿客死异乡,之后走上为女儿讨要公道之路的母亲,一个既要面对丧女之痛,还要面对一些恶意辱骂、诽谤、侮辱言论的母亲。

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死者江歌被害之时年仅24岁,而在案发现场,除了行凶者陈世峰,还有一个人,陈世峰的前女友刘鑫。江歌生前和刘鑫相识,并且成为朋友,之后因为刘鑫和陈世峰感情出现问题,二人分手,刘鑫搬到江歌处。

2016年11月3日凌晨,陈世峰来到江歌住处找刘鑫,随后和江歌发生争执。之后陈世峰用到将江歌砍伤,在江歌受伤之后,她曾想要回到房间,但是房门被关,无法进入。

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江歌随后死亡。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17年12月22日,陈世峰提交控诉状, 29日陈世峰撤诉,上诉期限是1月4日,东京地方法院1月5号正式公布陈世峰撤诉消息。此案就此结束,陈世峰被执行20年刑期。

因为案发地在日本,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按照日本当地的法律进行审判,对于审判结果,江秋莲虽心有不甘(曾诉求判处陈世峰死刑),也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

按道理说,逝者已去,犯罪分子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事应该告一段落才对。但是由江歌案延伸出来的其他事情,却远远没有结束。

江秋莲和刘鑫之间的“对骂”

刘鑫作为江歌案的亲历者,也是事件的“导火索”。据查,陈世峰当天本来是找刘鑫想要复合的,但是被刘鑫拒绝,并且得到“好友”江歌的支持。

在冲突爆发后,刘鑫看到陈世峰的行凶行为,十分害怕,就躲到了房间内不敢出来,甚至在江歌受伤严重敲门想要返回房间之时,她也没有开门。

抛开前因后果,单独设定这个场景的话,刘鑫的行为本也无可厚非,虽然事情因自己而起,但是面对穷凶极恶的陈世峰,躲起来也是人之常情。你很难用法律层面的东西去指责刘鑫,最多曾道德层面上对其谴责。

至于有消息说陈世峰杀害江歌的凶器是刘鑫递给他的,门是刘鑫故意锁上的,这些都无法考证,也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

不过作为死者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她认为自己的女儿是替刘鑫挡下了无妄之灾,要不是江歌在的话,可能死的人就是刘鑫。在她的思想中,她认为江歌之死,刘鑫也有责任:事情因她而起,以及可能存在的“递凶器,锁门不让江歌进屋”等等。

江秋莲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而此后刘鑫的做法就让人震惊不已了。她开始和江秋莲在网上隔空对骂,甚至用了不少揭人伤疤的词汇。

因为江秋莲去日本打官司的钱大部分来自于网络众筹以及社会捐款,这让刘鑫给江秋莲冠上了“吃血混沌”的称号,意思就是江秋莲借着女儿之死在网上大肆敛财,诸如此类。

而刘鑫也借了“东风”,在微博认证“前留日学生刑案当事人”,并借此收获三十多万粉丝,甚至还收获了不少打赏。这让江秋莲非常愤怒,在她看来,自己女儿因刘鑫而死,甚至在女儿死后刘鑫还要借女儿之名来博眼球,于是她选择了法律武器。

之后,顺理成章的,刘鑫的微博被封了。

她们之间的矛盾和碰撞也愈发激烈。

另外一个入狱的键盘侠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另外一个人谭斌。

2018年9月24日至10月30日以及2019年3月12日至3月15日,谭斌通过微博账号“Posh-Bin”,先后发布17篇微博短文(浏览数为43700余次),连续辱骂江秋莲,称江秋莲为社会毒瘤、人渣等。

上海普陀法院对谭斌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我实际上没搞明白,这个谭斌发那些带有明显主观情绪的东西究竟是为了什么?因为他跟江秋莲也好,跟刘鑫或者江歌也好,都不认识,难道他也想借此出名?

他的攻击对象就是江秋莲,实际上内容也差不多,用漫画和文字的方式,屡次说江秋莲借女儿之死刻意募捐,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所有的内容都极尽讽刺挖苦,肆意挥洒着一个键盘侠的“快感”。

评论他人可以,但是很明显的脱离了客观情绪,把自己的主观色彩全部宣泄其中,这显然不合适,感觉他就是为了喷而喷。

随后江秋莲将谭斌告上法庭,而谭斌也因为自己的言论走进监狱。

江秋莲的确在网上发起了捐款,也公布了自己一些私人账号供人捐款,可这些行为并不违法,也的确收到了不少捐款。可这些捐款者都是出于自愿,本也无可厚非。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言论都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秋莲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母亲

如果不是因为江歌案,没有几个人会知道江秋莲,她也一定不会想以这样的方式“出名”。

她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母亲,跟天下无数个伟大的母亲一样:女本柔弱,为母则刚。如果江歌没有出事,她就会像普天下大多数母亲一样,看着自己的女儿学业有成,之后找个好工作,嫁个好人家。

突如其来的噩耗,让这些原本美好的愿望彻底破灭,为了给女儿讨公道,她忍受住丧女之痛,远赴日本,希望女儿沉冤昭雪。

还有一些网友质疑她利用大众“绑架”司法公正,因为她曾经发起请愿,让路人签名支持她的主张:判处陈世峰死刑。我认为这样的请愿没有什么好指责的,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之事,自己女儿冤死,想要杀人者偿命的想法,太正常不过了。

至于说她后来在网上和一些人对骂,甚至也骂的很难听,那是因为她被逼急了。

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们没有经历的事情,是无法体验当事人的心情的。我依然坚信江秋莲作为一个母亲,不会也不想借女儿之死“出名”、“敛财”。

当女儿已经去世,给她留下一世伤痛的时候,她更不愿别人来诋毁侮辱她(有人说她克死了自己女儿江歌、还有人说让她下去陪江歌),特别是有些人诋毁江歌(曾有人说江歌是同性恋、还有人说江歌插足刘鑫和陈世峰),这些言论不是伤口撒盐,是揭开伤疤之后再撒盐,能让江秋莲不愤怒吗?

江秋莲只是一个母亲,原本不是这样的,而是有些人把她逼成这样,让她变成刺猬一样,稍微遇到一点“危险”,就把自己的刺竖起来,保护自己。

只愿你我都不是制造“危险”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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