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技术成果的价值评估谁最懂?

电脑版   2018-11-04 07:53  

(原标题:【技术商业化的变法之道】技术成果的价值评估,谁最懂?)

一直以来,科研成果处置难、评估难的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而这其中,最核心的原因,是对于成果的所有权尚属国有,最突出的问题是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难题。

曾经,中国的职务发明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皆归国有。比如,钢研院发明了一项技术,其他机构都可以免费使用。

1979年10月,上海橡胶研究所助理工程师韩琨接受郊区钱桥镇乡镇企业橡胶厂聘请,利用星期日的休息时间担任业余技术顾问。韩琨精心研发的新产品,不仅使企业起死回生,还为国家填补了一项技术空白。然而,1981年底,韩琨却因接受该企业付予的3400元酬金被以涉嫌受贿罪起诉并被“抄家”。

一位81岁的北京大学退休教授告诉记者,他曾带着课题组的成员去各地帮企业修设备,那样的进口高端设备,全国只有几台,北大是第一台,他作为第一批学员被派到美国学习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年末,他们课题组是全院挣钱最多的组,但挣来的钱,都给了院里,再由学院分发奖金,“可不敢自己拿”。

与过去相比,现如今的科技政策已下放给了科研人员及机构很大的自主权。90年代中后期,产业化重要性开始凸显,产权问题得到了重视。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在合作转化中无新的发明创造的,该科技成果的权益归该科技完成单位;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将其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给他人的,单位应当从转让该项职务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但是,科技成果的归属长期以来是归国家,按照国有资产来管理,成果的对外转化、成立什么企业,需要财政部批准。

清华大学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梁正认为,这样的机制,就意味着,如果院所或者大学自己办全资子公司,产权是清楚的,成果也是国家的,但一旦引入外部企业,问题就来了,如何评估成果的价值?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如何来衡量:评估少了,便是国有资产流失,评估多了,人家说这个成果还没完全转化。只有结合了产业化之后,产生的价值才能得以体现,成果评估的难题由此而生。梁正长期从事科技政策研究。

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侧近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了,科研单位可以自主决定转让、投资,获得收益可以全部留给单位,即使是职务科技发明。《转化法》第28条明确表示可以通过协议定价和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的形式定价。

针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其后期的价值变化极难衡量,尤其是当无形资产作为职务科技发明被评估,作为股权增资时,流程复杂。曾经,著名的鼠标之父道格拉斯·恩格尔巴特,专利只卖了4万美元,但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全球至少售出了10亿个鼠标。

由于评估难,即使有这些规定出台,专家称,一些保守的院所对于成果评估,尤其是作为国有资产职务发明成果的评估,还是保留原来的流程和评估体系。

业界观点

在经济观察报的闭门会上,专家提出,技术资产评估,包括无形资产的评估,不一定要委托第三方,因为无形资产(主要指技术资产)的评估不同于有形资产的评估,一直缺少有效的评估模型和方法,即使是第三方,也没有能力准确评估出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熊鸿儒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时的价值评估是基本规律,大多数国家都会评估,只是方式和手段不一样。

现任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技术发展处副处长兼知识产权办主任李小娟就曾在接受“科学家在线”专访时表示,评估成果一直很困难。原来,成果转化有非常复杂的流程,包括找外部评估机构对成果进行评估,评估完了要报批,这就包含一个审批流程,在里面会耗费大量的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现在,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政策层面对流程进行松绑。成果可以协议定价,内部公示价格十五天就可以了,不需要进行招拍挂的处置流程了。不过,新老交替阶段肯定还是有很多思维惯性需要克服,保守派的做法会有一个逐渐转变的过程。

李小娟说,传统主要有三种方法评估定价: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成本法是根据产出的成果花了多少钱来定价,但也有可能十万元成本完成的技术会产生一个亿的成本完成的技术所达不到的贡献,因此,这种方法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市场法指的是,市场上同类的产品价值多少钱,参考该价格来定价,但目前中国尚未有十分透明的价格市场,相关数据很难获取;收益法则是根据该成果将来会带来多少收益来定价,但这个收益是不确定的。不论是转化人还是完成人或者是合作方都不确定大概需要定一个什么样的价格。

目前,相关机构已经有研发课题,希望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来做一个专利的自动估价系统,把过去成交的专利的特征提取出来,然后了解其匹配的价格。之后输入一个新的专利,通过特征比对看看它可能落在哪个价格区间。希望能通过这个工作,为定价难这个问题提供一个新的可能的解决途径。

国际案例

国外的经验是,国外的技术评估并非委托第三方,在美国的研究型大学和国家实验室,其技术转移办公室既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执行主体,同时也负责转化过程中的技术成果评价和估值等系列具体工作。

美国的《拜杜法案》核心思想是,规定政府资助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所有权不再为政府所代表的国家所有,而是下放给发明机构。中国目前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则只是将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了代表国家持有的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仍然属于国有。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商业用途或转载请与原作者联系。

分享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