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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星完全避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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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版   2018-08-13 23:53  

来源:网易财经(ID:money-163)

作者:金林佳

我叫大狗子旺财,是现在娱乐圈当红的流量小生。

以前我做直播,但一直有个深藏在心底的梦——我要当明星!我要赚大钱!

背负着全村人民的希望,我踏入娱乐圈,从脱鞋小妹做起,终于成了脱贫小妹,现在火到亲妈都不认识,在三里屯逛了个街都能上热搜。

流量多了,片酬自然水涨船高。

你问我是不是缴了很多税?

凭借着当年在大街上报名会计班学来的知识,以及请教了多位娱乐圈“资深前辈”,我还真没在这件事上走弯路。

我开了个“大狗子旺财个人工作室”,还有一家个人影视公司,身兼制作人、顾问等多职。还有,找我拍戏一般都不叫拍戏,叫演绎教学活动……

听不懂了?好吧,别急,我私家珍藏的这份《中国明星完全避税指南》拿去看看。

《中国明星完全避税指南》

使用地点:中国

主要目的:偷税漏税……啊不,合理避税

主要方法:“阴阳合同”那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流行“五大法”

方法一:避税天堂欢迎你!

注册公司也好,移民也罢,现在还不知道避税天堂是什么,你在这圈可没法混了。

避税天堂,顾名思义,就是政策上有税收优惠地区。

首先,你可以考虑出国移民,入籍低税甚至是无税国家,比如瑞士、列支敦士登、安道尔和摩纳哥等。这些国家对中国境内收入只需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不过作为明星,我还是建议你不要选这条路,现在影视剧演员表都要标注国籍,万一哪天你的某部电影火了,被广大网友挖出来已经加入外国籍,你的星途基本就可以从此告一段落了。

因此,你可以走第二条路——在国内的有税收优惠的地区成立个人公司,这是目前我们明星最常见的合理避税方式,比如耳熟能详的新疆霍尔果斯、江苏无锡、浙江东阳、江苏新沂等。

我的个人公司就在霍尔果斯。

从霍尔果斯口岸出去,一步就能到达哈萨克斯坦境内,但这个常住人口仅8.7万的边陲小城,仅2017年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就达14472户,注册资本20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高达341.6%和288%。

这里共有2118家企业利润占营业收入比重超50%以上的公司,但这些公司没有任何实质性经营活动,全是“空壳”。

甚至同一个地址能注册1000家公司!其中,影视文化类企业占据多数。

我的公司就跟其他3家公司共用一个地址,注册资料被保存在一个靠墙的柜子的抽屉里,柜子有很多这样的小抽屉,一个抽屉就是一家公司。

据说老戏骨都喜欢去霍尔果斯,比如吴秀波、黄渤、黄晓明、杨幂、赵本山、冯小刚、张嘉译、徐静蕾等。

而小鲜肉则喜欢选在“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新沂,比如周冬雨、杨洋、马天宇、杨颖等。

哦,对了,自媒体大咖咪蒙的工作室就注册在霍尔果斯,网红papi酱的工作室则在新沂。

除明星的公司外,国内主流的电影公司也大半在霍尔果斯注册了分公司或子公司。如光线、华谊、博纳、乐视、嘉映、华策、欢瑞世纪、耀莱等。

可以理解,我们都是为了税收优惠而来的,这里不仅税交的少,还会返还奖励金。

这并不犯法。

根据国家针对霍尔果斯推行的企业所得税“五减五免”优惠政策,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五年免征优惠。


免税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采取以奖代免的方式,由开发区财政局将免征的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以奖励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补助。


此外,影视传媒、广告、互联网、教育、体育、保理等行业,除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外,根据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税等当年留存地方财政的总额不同,还将分别按留存总额15%、20%、25%、30%、35%、45%、50%的比率予以奖励。

我来算笔账,按照企业应缴纳的税收计算,我的影视公司年营业额1亿元,平均利润率为20%,增值税600万元/年,在正常情况下,一年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至少1142万元。

但在霍尔果斯,不仅可以节省500万/年的企业所得税,按照最低15%的税率计算,企业还可以获得至少81.3万元的资金奖励,共计节税581.3万元。

优惠摆在那里,不用不是人。

方法二:不然你以为为啥有这么多明星工作室?

近些年,如果没有个人工作室,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混过娱乐圈。

工作室听着高大上,其实就是为了避税。

影视明星成立工作室后,以工作室名义演出,就可以按照工商户而非个人身份来缴税。

我们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签约公司的固定工资或股权激励、片酬、个人工作室收入、投资收入4种,均采取累进税率。说实话,按照我的收入,基本都是缴最高档税率,我的同行也差不多。

按照税法规定,演艺人员个人的工资可纳入“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档累进税率。我要缴纳45%的税。

我还有对外投资获得的分红,这个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一般情况下税率为20%。

还有片酬、商业广告收入,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元。

自从成立工作室后,我省了一大笔钱!

工作室按查账征收的方式纳税,明星个人工作室个税应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如下图所示。还是那句话,我们收入较高,片酬动辄千万甚至过亿元,按照严格的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个税,大都适用35%的最高一档税率。

举个例子,我上一部戏有5000万收入,按照公式计算应缴税额应该在2248.492万元左右。但我以个人工作室名义签的合同,属于个体工商户和经营所得,应缴税额是和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等有关,所以应缴税额是1748.525万元,少缴了近500万。

方法三:片酬直接发我税后价OK?

其实我们拿到手的片酬,都是税后价。

也就是说,税是制作方缴的,跟我们没关系。

比如,小崔晒出的第一份饼饼的合同中,涉及艺人酬劳和相关工作人员报酬的部分都明确标注了“现金税后款”或是“税后”,即明星一般都是要求制作方(甲方)代付税款,而不用自己承担这部分责任。

不是我红了就霸道、耍大牌,这是目前我国影视行业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明星都会在与甲方签署合同时,让甲方缴纳自己报酬所得的这部分税款,这样不仅能拿到较高数额的报酬,也能得以“合理避税”。

方法四:分期购听说过吗?片酬也可以分期付!

我不差钱,买东西从来不需要分期付款,只有收片酬的时候才用用分期。

当然还是为了合理避税了,这样的操作可以降低或规避“超额累进税率”。通常是分期付款,或者签署多阶段合同。

我上上部戏片酬1000万元,助理算了一下,如果一次获取,需缴纳税款319.3万元。如果分5次获取,每200万缴纳的税款则为63.3万元,5次则为316.5万元。两者相比,后者能减少纳税2.8万元。

果断选择分期!

那部戏我还签了不止一份合同,即拆分合同,将一份合同拆分成出演合同、宣传合同,毕竟只要是实际有与合同相对应的实际行为即是合法的。

我还有个而塑料花姐妹,她上次拍戏还拿到了股权。

这个就是将明星应得酬劳拆分,一部分现金,一部分股权,之后通过操作让明星的股权套现。这样明星不仅能获得酬劳,影视公司还能以新型分红方式锁定跟明星的关系。

方法五:等下,我有五家公司慢慢跟你签合同

你以为我就是一个会演戏的花瓶?

呵呵。

我还是制片人、顾问、化妆师……

是的,这也是一种合理避税方式。这种方法是把个人单一收入分摊、转移或成立第三方公司来实现避税。

比如身兼制片、顾问等职务,将片酬分摊到各个细分项目,包括制作费、顾问费、咨询费、服装费和化妆费等。顾问费和咨询费的弹性很大。

此外,还可以成立第三方公司,由第三方公司开虚假发票。不过,这就构成了刑事犯罪,我可不敢做,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

除了以上这五种方法,有时我也直接获取现金,以及房子啊、珠宝啊……

这本《避税指南》只能概括一部分常见的行为。明星避税这回事,算是高收入人群不成文的圈内共识。

什么?你不是娱乐圈的?工资连个税起征点都没到?

去做直播吧,搞不好可以成为下一个我。到时候,我再来教你怎么避税。

插播一下最新消息:

最近,根据有关媒体报道,国税总局近日将出台新政,将对明星的个人税率从之前的6%起统一调整为42%,该税率仅比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的45%低三个百分点。

此消息一出,圈内议论纷纷。

不过,不用怕,正好我已经有了退出娱乐圈的想法。人红是非多,还是做个普通人好啊。我挣到手的那些钱,拿去做做投资也够我以后的生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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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人员: 魏宇波 MX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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